我今年七月买了一间号称"设计师的家"
当初对方标榜他的装潢多好什么都是高价装潢
又有高档地砖又有名牌洗碗机
我们总算是用了比当地行情稍高的价位买了下来
一方面是也想要先用他现有的装潢住个二三年再来大改
二方面是他现有的装潢也还堪用虽不是我们喜欢的风格
因为我们的第一间房子是老公自己设计自己找工班来弄的
所以也大略有些概念愿意多出点钱来补贴他这说是四年内的装潢
好啦后来因为对方还未找到房子
我们就让他再交屋后可以再付点少少的利息回租给他找房
想说我们也不急自己原先的房子还没处理
做个顺水人情给对方怎知
那天我们去新家量尺寸对方竟然亳不知耻的开口跟我东西
(我可是把所有价金全都付清了产权也是在我的名下了)
对方说我这个吊灯灯饰可是一盏要二三万的(有个四盏左右吧)
我可是要全都拆走
还有啊那个橱柜的门片啊如果你不要的话
我也想要拆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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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初在签约时我们有问他会拆掉什么东西
他说只要是固定的都不拆走(特别强调冷气)
(因前一间房子我们也没特别注明这次的合约也就用仲介制式的合约
合约里只写了什么卫浴,厨房及定着物不能拆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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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啦我当然有表明我的立场
说当初是因为有加上装潢的价金才用如此高的价格买下的
你怎么可以拆掉你当初标榜的装潢呢??
他说好那橱柜门片可以不拆
但灯饰他是一定要拆的(他说他有跟仲介说过)
(但因为他是委託仲介A卖, 我们是跟同一家的仲介B买的他们都没有跟我们说亦没有在合约上载明)
问题来了若是到时他硬要拆走灯饰及一些壁挂上的电热器
(有四间出租套房内都有电热器)
我们是否可以主张这些物品皆为房屋内的"定着物"或"固定物"
不让他拆走呢?(若他强行拆走我们想要告他)
请各位比较懂房屋买卖的人或有法律经验的人帮忙回答一下
谢谢!
(不知是否需转房市话题再请客服决定好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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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可是把所有价金全都付清了产权也是在我的名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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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着这点
只要他敢拆就是偷窃
帮你推
但要不要找时间进去屋内时先把所有东西都拍下来(要记得有日期哦)
当然B仲介也要搞好关係,至少他能帮你做证吧
这是我想的部份啦
看看其它妈妈或是有懂法律的妈妈帮忙一下啰
只能说现今社会不能太好心
看买卖合约吧~
告诉他,你们不是不懂法律(他就是认为你们可能不懂),
只要合约内容没有载明他可以带走的所有固定物,他一样都不准动,
不然你们会直接告他 "毁损及侵佔他人财物",
因为产权已经在你们名下,而且租赁合约上也没列哪些是他租赁后才安装的~
最好你们是先以此内容寄一封 "存证信函" 给他,要求他限期搬走,否则就法院见;
这样会怕的人应该是他~
找仲介来处理
拍照附在合约里
注照拍照里的物品
通通不能搬 要点交才交屋
ࠀ已经交屋了吗?
已经点交就不用理他了,
他拆是可以告他毁损的,
搬走则可以告他偷窃,
这跟合约无关,
因为产权已经经『他』同意移转了。
但是如果还没有点交就要请仲介协调了。
要视买卖的合约而定。
如果当初只有基础合约:限定固着物不动外,
恐怕灯具确实是不含的。
但是门就不是了。
有问题可以询问各乡镇市一些法扶。
谢谢各位热心回覆
Jenny:
合约内就是没载明什么可以带什么可以不带
(会不会也是我们的一个比较吃亏的地方?)
我们目前还无法要他搬走因为买卖合约有说要再回租他二个月
时间还未到
有别间的房仲告诉我们说照明算是可以拆除的(我不太相信)
妈妈:
怕拍了照他还是不理(但我会再去照相的)
兔子爸:
我们已经过户但尚未点交(他还住在里面)
就是只有基础合约我们都没有载明灯具几盏什么冷气几具的
都是空白
那酱子他是不是也没有理由可以搬走(因为一样都未载明)
(原作者于 2009-09-30 16:11:40 重新编辑过)
建议版妈告知仲介此状况并发存证信函给至仲介及卖方, 再口头告知仲介如不好好处理 (要拆装璜就退差价)你就要找消基会处理
(原作者于 2009-09-30 16:37:11 重新编辑过)
您的状况比较特别,
因为房子还没有经过点交,
一般来说灯具恐怕是不保了,
不过对于您房子已经起算租屋我有点不解,
您有立下租约吗?
或是对方已有给付房租?
如果有从给付那天或是订约那天视同交屋,
如果您合约有以现况交屋等字眼就更好。
您起租两月一经开始起算,
就等同已交屋了。
这时所有物品东西就归您所有,
不论他是否还住在里面。
除非有另外的约定,
不然他只能打包衣物带走。
希望您的仲介可以介入协调是最好,
但是您可以询问一下比较专业的法扶意见,
看看他们有没有办法从您的合约找到立足点。
版妈6楼下方的回应,就不太有利了~
合约内就是没载明什么可以带什么可以不带
(会不会也是我们的一个比较吃亏的地方?)
>>
台湾的法律和美国不同的是:
在美国,没有白纸黑字列出不可以的,就是可以或不能禁止~
在台湾,没有白纸黑字列出可以的,就表示不行、禁止~
我们目前还无法要他搬走因为买卖合约有说要再回租他二个月
时间还未到
>>
即使如此,你们还是可以要求他租赁到期日当天搬走,不是吗~
有别间的房仲告诉我们说照明算是可以拆除的(我不太相信)
>>
同第一点,看看买卖合约上有没有列这一条,没有就是不行~
你们输在不该未做点交,就进行租赁交易,
虽然是在买卖合约注明要租他二个月,但是应该是在点交完成后才执行,
没有点交,表示有些东西他可以主张是租赁后新装的,
当然,你们也可以主张他买卖签约时没有告知,
那么,不是到调解委员会协调出结果,就是直接上法院由法官判定了~
我们当初卖屋,也是遇到这类事情,
(卖房子前有说明:冷气我们会搬走,其它一切都原封不动)
原本是对方急着搬,我们却还没找到房子,
我们希望能多租12个月,但对方不太同意,
后来是对方银行贷款延迟,造成交屋往后延期,我们才顺利找到房子搬走,
结果,反而是对方希望付租金而先搬进来,
但是因为尚未交屋,我们也觉得不妥(怕有纠纷),所以没同意,
当时对方也有微词,想用已延迟交屋卡我们,说要求赔偿,
我们只跟仲介回应:
贷款拖延不是我们造成的,延迟交屋也造成我们银贷利息增加,
本来该是我们求偿才对,请仲介加快速度处理,一切依程序走,
只要过户手续办好,我们决不拖延,马上交屋~
当初仲介带买方点交房屋时,一进屋就吓一跳,他说:
从来没有卖方会把房子整理得那么乾净交屋的,
墙壁油漆重刷、厨房清洗乾净、连地板都拖过一尘不染,
5年的二手屋,好像新装潢好的一样(保养很好,就差窗帘没拆下来洗了),
买方可以直接搬家俱进住~
所以买方也没话好说,顺利交屋完成~
请问合约上是否有注明"依现状交屋"
若有
那他应该是不能拆喔
不过
你们要先证明已经交屋了,只是租给他
(产权移转不等于交屋)
to:兔子爸
我们在买卖合约里有注记会让他再交屋(产权移转)后可以再续租二个月(让他找房子)(酱子算是租约吗?)
但他要帮我们支付我们开始在缴付的房贷利息(他有付第一个月的了)
所以要到二个月到期我们才可以叫他走
合约内是否有"依现况交屋"这些字眼, 我要回去查一下
"法扶"是可以免费谘询法律问题的单位吗?什么机关会有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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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:jenny
看来我们的情况很相像不过是角色相反
但买你们房子的人实在很幸运啊
我那天回去看时屋内凌乱不堪
连那个他很自豪的Bosch洗碗机里面生鏽不说
小强爬来爬去完全都不爱惜这个地方
实在是快要昏倒
我们是有押下小小的尾款是要在点交时用的
若他有破坏东西可以拿来扣钱(这是我们的最后小王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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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: bell
我会回去查一下是否有"依现况交屋"
谢谢大家热心回答!
法律免费谘询的服务,
各县市都有,
请去各乡镇市公所查询,
不过有些是需要预约的。
不过您有写到
您还压有尾款,
所以表示您交易合约未完结,
也就是未交屋,
情况真的太複杂,
所以我想您真的需要去请教一下更专业的律师了。